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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髮產品在世界各地使用安全標準


在美髮行業中對染髮產品設有嚴格法律法規安全標準的國家和地區,主要針對化學成分(如雙氧奶濃度、pH值、禁用物質等)及標示規範:


1. 日本

法規依據:

染髮劑歸類為「醫藥部外品」,受《藥事法》嚴格監管。

雙氧奶(過氧化氫)濃度限制在6%以下,燙髮劑pH值需符合安全範圍(如冷燙劑pH上限規範)。

禁用或限制某些致敏染料(如PPD、間苯二酚)的用量。

標示要求:需標明成分、使用注意事項及過敏測試提示。

2. 歐盟(EU)

法規依據:

遵循《化妝品法規(EC No 1223/2009)》,染髮劑屬「特殊化妝品」,需經安全評估。

嚴格限制56種染髮成分(如PPD≤2%),禁用致癌物(如醋酸鉛)。

需標註「可能引起過敏反應」等警示語。

認證要求:部分成分需通過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(SCCS)審核。

3. 美國

法規依據:

由FDA監管,染髮劑需符合《聯邦食品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》。

要求成分安全數據(如煤焦油染料需標示致癌風險)。 永久性染髮劑需標註「含可能致敏成分」及皮膚測試建議。

州級規範:加州《65號提案》要求標示致癌物質。

4. 韓國

法規依據:

染髮劑受《化妝品法》規範,需通過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(MFDS)審批。

限制重金屬(如鉛、汞)及過氧化物含量,pH值需符合安全範圍。

標示要求:需標註「僅限專業使用」或「家庭使用」分類。

5. 中國

法規依據:

《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》明確染髮劑為「特殊用途化妝品」,需註冊備案。

禁用鄰氨基苯酚等成分,限用PPD(≤4%),雙氧奶濃度分級管控(如3%至12%需標示)。

標籤規範:需標明「含染髮劑」及過敏警示。

6. 加拿大

法規依據:

染髮劑受《化妝品法規》及《危險產品法》監管,禁用某些芳香胺類物質。

要求標示成分及潛在過敏風險,部分產品需專業人士操作。

7. 澳洲

法規依據:

由澳洲治療商品管理局(TGA)監管,染髮劑需符合《化妝品標準》。

限制PPD(≤2%)、重金屬,並要求標註「使用前48小時需過敏測試」。

嚴格監管的共通點

成分限制:禁用或限用致癌、致敏物質(如PPD、重金屬)。

濃度管控:雙氧奶、pH值等需符合安全範圍。

標示透明:強制標註風險警示及使用說明。

專業分級:部分高濃度產品僅限時限髪型屋使用。


每個國家地區對美髮產品保護頭髮的法規重點要求各有不同,澳門特區暫時未有一套屬於屬於自己相關法規保護,消費者可以自行判斷使用適合自己的產品和服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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